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謝您投資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貿、信托”)發起設立的“外貿信托-玉如意季季財11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
本信托計劃下一開放日為2021年11月18日,下一核算期所對應的浮動信托管理費計提基準和浮動信托管理費計提比例分別為4.20%/年和80%。
根據信托合同,新的浮動信托管理費計提基準和計提比例的生效日為開放日的下一工作日,如委托人不接受新的浮動信托管理費計提基準和計提比例,應在生效日前的開放日全部贖回持有的本信托計劃份額,如委托人未贖回全部信托單位份額,視為委托人對本信托計劃調整后的浮動信托管理費計提基準和計提比例無異議。
特此公告。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