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發起設立的了“外貿信托-致遠對沖尊享系列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包括“外貿信托-致遠對沖尊享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外貿信托-致遠對沖尊享7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系列信托計劃”)。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系列信托計劃的代理銷售機構。本系列信托計劃目前已成立生效,運行正常。
本系列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約定“在本信托計劃成立次月起算的第6、12、18……(以此類推)個開放日,當投資顧問預估上述開放日本信托計劃單位凈值滿足特定信托利益計提條件時,經投資顧問申請,受托人與代理銷售機構協商一致,本信托計劃可在上述開放日接受申購。其他開放日不接受申購。當上述開放日本信托計劃單位凈值不滿足特定信托利益計提條件時,本信托計劃拒絕接受申購。”
經投資顧問申請,根據近期凈值情況,預估外貿信托-致遠對沖尊享20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可滿足特定信托利益計提條件,申請以上信托計劃擬于2021年12月開放期內接受申購申請。
由于委托人/受益人提交申購申請時,尚未知開放日的信托單位凈值,如2021年12月開放日信托單位凈值不滿足特定信托利益計提條件時,該期信托計劃將拒絕接受申購申請。委托人/受益人需充分理解以上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